4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生产力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创业板意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关于创业板市场的意见》答记者问。问:《创业板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如何认识深化创业板改革的重要性?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本市场活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因地制宜完善培育新产能体制机制,完善资本市场投融资协调功能。二十世纪四次全会中共中央提出,提高资本市场体系的综合性和适应性,积极发展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中央经济工委、“十五五”规划纲要和2026年政府活动报告均要求持续深入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也提出了增强资本市场体系竞争力、促进新生产力发展的措施。创业板是资本市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新产能发展的重要平台。上次改革以来,资本市场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开发者创业板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制度综合性、适应性不够等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深化改革,推动创业板高质量发展。首先,这是更好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创业板主要服务于创新创业成长型企业。深化成长型企业市场改革,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做优做强,有利于加快建设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新型工业化,促进地方和民营经济发展。有力促进消费,有利于提高贸易质量和效率,促进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ip,特别是在年轻人中。Chimasu。
其次,迫切需要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和新生产能力发展。如今,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人工智能等诸多领域迎来爆发式发展。新技术催生新产业、新业态,需要资本市场更加高效、便捷的金融支持。进一步提高创业板制度的广度和适应性,有利于更好发挥创业板和新兴市场的特点和优势,为传统产业现代化、新兴产业成长和未来产业培育提供更大支撑。
第三,这是继续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深化创业板改革进一步完善投融资便利,有利于引进更多优质上市公司作为“活水源泉”,加快构建“长期资本、长期投资”的制度环境,吸引更多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入市。这对于进一步夯实市场稳定运行的微观基础,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和风险承受能力极为重要。问:这次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是什么?答:这次改革的总体思路很简单,就是全面审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抓住防范风险、强监督监测的重要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进一步强调资本市场的定位优化创业板整个创新链条和监管体系,提高创业板制度的综合性和适应性。继续完善创业板市场运行,加大力度促进新产区要素资源集聚,支持提高直接融资和股权融资比例,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和优质服务。发展。改革进程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坚持提高定位、服务大局。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促进地方和民营经济发展,改善就业、改善企业、改善市场。有助于稳定预期。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我们将重点关注影响创业板运行、市场反应相对稳定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规则和执行机制,进一步夯实市场发展的基础。
三是坚持有效市场和有效政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创业板支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精准度,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快形成“灵活”、“管好”的市场生态。
四要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注重整体发展和安全,坚持在防范风险、有力监管的基础上推动创业板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深化改革、稳定市场和增强能力的良性互动。问:创业板增加第四套纳入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答: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十五五”规划对此作出了专门部署。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要用科技金融支持关键技术领域的创新和科技创新企业创建。当前,全球创新活动正处于高度活跃期,前沿技术不断涌现,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加速融合,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日新月异。全球各大资本市场都在率先实施改革,以更好适应创新发展趋势。近年来,日本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创新创业企业纷纷涌现。这些共同公司的典型特点是初始投资大、收入起点低、价值增长快。他们迫切需要更多高效、比例合理的资本市场的金融支持。为更好适应这些企业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增强创业板各项创新的广度,本次改革在创业板基础上增加了第四套上市条件。通过引入收入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等成长性和创新性指标,结合市值和利润指标,确定高增长潜力,更好地支持创新能力强的优质企业。具体来说,有两个指标。其中之一是“预计市值30亿元以上,近一年营业利润2亿元以上,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30%以上”,主要适用于新兴行业的公司。
第二类所谓“预计市值40亿元以上,上一年营业利润2亿元以上,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1亿元以上,营收占比15%以上”,主要适用于未来产业领域的公司。需要明确的是,科创板和创业板都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平台,有助于创新和发展新的生产力。近年来,“两创会”在坚守各自定位的基础上,实现了发展不一致、优势互补。其中,科技创新委员会围绕“硬科技”特点,重点为从事重大核心技术研究的企业提供服务,形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领域的产业集群。创业板为主服务于创新创业成长型企业,在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领域培育了多家旗舰企业。创业板新增的第四条上市标准重点关注前沿技术的引进、转化和应用。科创板相关上市标准在指标设立、覆盖行业范围、行业发展阶段等方面略有不同。未来,证监会将引导沪深证券交易所积极发挥“两创板”各自特点和优势,协同发展,形成合力,进一步拓展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范围,努力实现“1+1>2”的改革成效。考虑到第四类标准上市公司成长性高、不确定性大,中信建投证监会将坚持循序渐进、质量第一的原则,组织深交所和行业组织进一步加强审核管控、风险揭示和投资者教育。其中包括严格控制发行上市准入、强化中介机构“把关人”责任、强调成长创新、财务诚信等要求。这包括严守底线,严防“虚假陈述”和“沉淀”,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于首次上市时尚未盈利的公司,我们会在股票简称后面加上一个特殊的“U”,以在实现盈利之前不断提示相关风险。大股东、实益拥有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无法在自上市之日起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减少其首次公开募股前的股份。上市日期。问:此次试点创业板上市企业信息公开改革的主要考虑是什么?又有哪些制度安排?答:向试点地方征集拟上市公司信息是本次创业板改革的重要探索。促进有效市场和有前途政府的更好结合至关重要,最重要的是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技术创新型企业,特别是无法盈利的企业,普遍具有研发投入大、业绩不确定性高、盈利周期长等特点。如何甄别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优质创新企业,一直是监管注册审核工作的重点和挑战。地方政府更好地了解运营、合规、口碑和R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企业进行评估。各地结合企业信息化推动,将使遴选部门更加及时、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状况,进一步提高遴选登记的质量和效率。也将使有限的公开交易资源更加精准高效地配置到优质创新企业,让资本市场更好地发挥新生产力的作用。这项工作的主要规定是:一是推进主题和项目。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企业信息化建设,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省属国有企业信息化建设。公司申请发行上市辅导通知后、申请发行上市前,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获取的企业信息,汇总推送信息,抄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抄送中国证监会。
二是推送主体和标准。企业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如在当地注册、连续经营三年以上、符合生产力发展新方向、不存在财务欺诈等严重违法行为。
第三个问题是考试与注册的关系。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地方政府公布的公司信息作为审核登记的参考。地方政府驱动的信息不能代替证监会和深交所对注册人、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把关人”主体责任的审核,也不代表任何对所驱动公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业绩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请注意,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司信息仅作为选择和注册的参考。中国证监会和深圳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发行上市的条件和程序履行审核和注册职责。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发送信息并不是公司发行或上市的必要程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地方政府尚未制定任何推动企业报告的目标。地方各级政府不强制下级政府公开企业信息,企业不要求将政府公开的信息作为发行、上市的必要程序。康潘未收到地方政府信息的企业,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继续按照现行程序进行审核登记。为推动改革顺利实施并取得实质性成效,证监会、深交所还将采取以下举措:一是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组织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推动和指导地方政府高效、高质量地推进企业信息化。
二是定期向地方政府提供其推荐企业的状况信息。问:在重点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的同时,再融资体制机制、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面有哪些优化安排?答案:瑞菲融资、并购、股权激励是资本市场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具。此次改革围绕这些方面,优化了相关制度安排。再融资方面,推动创业板推出“一次注册、多次发行”的再融资发行制度,适应研发周期长、募集资金灵活性、及时性要求高的创新创业成长型企业的需求。同时,开发简化程序的再融资制度,简化企业决策程序,提高再融资效率。
并购重组方面,充分发挥并购重组促进产业整合、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持续推动创业板“六并购”落地。我们将帮助p 创业板上市公司聚焦主业,吸收合并境内上市不满三年的公司,提高产业链整合质量和效率。
在资本激励方面,要灵活设置评价指标,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对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力,通过实施资本激励支持经营规范、创新能力优越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问:此次进一步深化投资侧改革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主要考虑是什么?答:要加快投资改革,统筹投贷,完善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 。此次改革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首先是交易系统的优化。我们将介绍一个做市商制度促进创业板参与者和交易策略多元化,减少价格波动,增强市场韧性。将大宗交易协议与实时交易确认相协调,提高投资者使用证券和资金的效率,增加中长期交易的确定性和资金参与意愿。创业板相关ETF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的推出,将使我们能够更好地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交易需求,减少大额交易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二是完善产品和服务体系。优化创业板相关指数编制,推出更多创业板相关ETF和期权,适时推出创业板股指期货,支持基金投资顾问配置创业板ETF,将创业板ETF新增并转入基金通平台,满足资产配置和风险偏好满足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高投资便利性和吸引力。问:此次改革在防范风险、严格监管方面有哪些规定?答:改革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以创业板准入、持续监管和退出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全过程、各环节、各参与主体的监管。一是严格控制发行上市准入。严格执行创业板创新成长型公司、创业型公司评价标准和上市推荐负面清单制度,充分发挥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行业咨询专家的作用。强化公权力制衡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全流程诚信风险防控证券交易所审核、上市委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严格遵守法规、纪律和法律,实现责任追究。
二是严格防范和惩治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强化综合监管,提高科技监管质量和效率,加强金融舞弊外部监测和侦查,完善深交所与证监会系统内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快速发现和解决新问题。运用法律规定的一切手段,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财务欺诈、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推动司法机关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提供优质司法保护。
三、职责中介机构“把关人”作用进一步加强。完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监督制度,加强保荐机构专业资格评价,严控合作欺诈、突击收购等违法行为,鼓励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廉洁从业。
四是强调“扬善止恶”的分类监管。为进一步提高便利性和效率,我们在发行上市、并购重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方面为创新优质企业开展差异化交易。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按规定违规经营的企业的监管。五是针对退市严格监管。我们将完善并严格操作完善退市制度,加强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问:证监会将如何落实《创业板意见》?答:《创业板意见》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新举措。证监会将始终牢牢把握防范风险的本质,以严谨的精神强化监管、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首先,加快制定修订相关制度规定,持续典型推广。该案例的实施是为了营造示范效应,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
二是引导深交所、行业协会等组织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政策培训,开展地方政府信息传播企业业态培训。尽快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共关系和投资者教育,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形成改革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是持续监测改革效果,定期开展上市公司“大走访”活动,深入了解改革进展和实施情况,及时评估和改进,确保改革行稳致远。 (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