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司法部发现一起行政监察典型案件,引发关注。案件显示,2025年4月,河南省某县政府执法行政监察室在工作中发现,近6个月来,该县23个街道、镇消防领域存在“组织”行政处罚案件。每月罚款数量稳定在两三起,罚款金额集中在2000元至2500元之间。与执法人员聊天发现,该县消防救援队通过微信工作群下达了“月度目标”,要求各街道、各市完成“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以上”的艰巨任务,并设定了“集体备案+月末通报”的要求考核。为此,行政办公室当地地政府执法监察部向地消防救援部门下发《执法行政监察意见》,要求立即撤销罚款数量和金额的考核要求,重新审视罚款执法方向,规范考核指标体系,杜绝罚款作为保证金使用、规定不规范、严格等问题。执法。正如司法部在点评这一经典案例时所指出的那样,“罚款、没收目标的设定背离了行政执法的初衷,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一旦处罚偏离了“使命目标,甚至沦为变相创收手段,执法人员容易陷入“以查惩”的恶性循环。这种做法不仅扭曲了行政制裁的惩戒教育功能,而且充当了一把“软刀”,削弱了企业和公众对当局公正性的信心,最终损害了法治根基和政府形象。 现象并非特例。中国经济报记者发现,近年来,随着地方税收特别是税收收入增速放缓,一些地区为了弥补税负差距而出现“乱罚款”、“以罚增收”、“营利性执法”、“以制裁行政”等现象增多。一些州审计系统的披露支持了这一点。 例如,内蒙古自治区审计报告今年8月下旬发布的《省纪委》发现,12个旗和地方地州的处罚规模、最高处罚力度和跨地区处罚不一致。很明显,执法方面存在问题,并且不同程度地存在不遵守执法程序的问题。此前,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于2024年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置和实施的指导意见》,首次全面系统规范规章、行政法规中罚款的设置和实施。今年3月以来,全国各地推出专项措施,规范涉商执法。截至5月21日,平台共收集问题线索6232条,督办案件5246件。造成问题的数量修正金额3.35亿元,公司挽回亏损9881.35万元。今年上半年国家罚款没收收入同比下降4.3%,降幅比一季度扩大2.9个百分点。这些进展不仅体现了治理改革的成效,也凸显了行政执法监督对于树立“执法为普”理念、守护法治最后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当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的产生是有根本原因的。 “以罚款作为收入来源”的现象并不仅限于小改正。还要解决深层次的财务和考核问题,防止乱罚现象重演。解决“财政失衡”困境,各地可积极培育特色产业、盘活存量资产、持续发展扩大税收来源,减少对罚款和没收的依赖。解决“评价偏差”问题,必须推动执法机构评价体系全面改革,摒弃“以案论英雄”的旧逻辑,把“违法行为纠正率”、“企业和公众满意度”等反映法律适用质量和社会效果的指标纳入核心问题。评估目标,以消除执法机构评估压力中的混乱。系统字体。行政执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只有执法目标从着眼于“微观目标”转向解决“实际问题”,法治政府的根基才真正扎实。这个典型案例的呈现不仅揭示了尚未解决的问题,而且也调整了ts 治理概念。这背后的深层意义值得反思。 (中客户端青年报)